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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藥登記證號:PD200981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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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證持有人:武漢楚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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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藥名稱:棉鈴蟲核型多角體病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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劑型:可濕性粉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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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性及其標識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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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棉鈴蟲核型多角體病毒10億PIB/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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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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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物/場所 |
防治對象 |
用藥量(制劑量/畝) |
施用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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棉花 |
棉鈴蟲 |
100-150克/畝 |
噴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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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(shù)要求: 1、本品應(yīng)于棉鈴蟲卵初孵期施藥,注意噴霧均勻,視害蟲發(fā)生情況,每10天左右施藥一次,可連續(xù)使用用藥3-4次。 2、本品不耐高溫,易被紫外線殺滅,陽光照射會失效,能被消毒劑殺死,應(yīng)于傍晚施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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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性能: 本品是專門殺滅棉鈴蟲的微生物殺蟲劑。病毒侵入蟲體后在害蟲細胞核內(nèi)發(fā)育增殖,產(chǎn)生特殊的晶體微粒即病毒多角體,核型多角體病毒經(jīng)口腔或傷口感染害蟲,在細胞核內(nèi)增殖發(fā)育,之后再侵入害蟲的健康細胞,直到害蟲致死。病蟲的糞便和蟲尸能再侵染其它害蟲,形成重侵染,達到控制害蟲的目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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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1、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間隔期為10天,每個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數(shù)為4次。 2、蜜源作物花期,蠶室及桑園附近禁用。 3、禁止與堿性農(nóng)藥和殺菌劑混用。 4、使用本品時應(yīng)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施藥期間不要吸煙和飲食,施藥后應(yīng)用肥皂洗手、洗臉。 5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止接觸本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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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 不慎吸入,應(yīng)將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。不慎接觸皮膚或濺入眼睛, 應(yīng)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誤服則應(yīng)立即攜此標簽將病人送醫(yī)院診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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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和運輸方法: 本品應(yīng)貯存于干燥、明涼、通風、防曬處,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 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等其它商品同貯同運。用過的容器應(yīng)妥善處理,不可做它用。也不可隨意丟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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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(zhì)量保證期:2年 |